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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须知

  一、项目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含发证、换证、增项、迁址、其他)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5.《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6.《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局令第7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总局令第80号)

  8.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

  9. 关于印发《省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监〔2005〕336号)

  10.关于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粤质监〔2006〕16号)

  11.《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

  12.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的公告》(2010年第88号)

  13.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的公告》(2010年第119号)

  14.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汇总

  15.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102号公告)

  16.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120号公告)

  17.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202号公告)

  18.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120号公告)

  19.《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75号公告)

  20.《关于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0〕262号)

  21.《不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的发放工作规定》(质检食监函〔2006〕28号)

  2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办财〔2007〕66号)

  23.《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90号)

  2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发[2005]40号令)

  25.《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

  26.《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

  27.《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122号公告

  28.《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粤质监食函〔2011〕750号)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省质监局负责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调味料产品)、肉制品、乳制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饮料、方便食品(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薯类食品)、糖果制品(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果冻)、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边销茶、含茶制品、代用茶产品)、酒类(黄酒、其他酒、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食用酒精)、蔬菜制品(酱腌菜、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品、其他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蜜饯、水果制品、果酱)、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食糖(糖)、水产制品(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糕点、豆制品(豆制品、其他豆制品)、蜂产品(蜂蜜、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含发证、换证、增项、迁址)。

  其中:省质监局负责受理白酒、食用酒精、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含发证、换证、增项、迁址)的申请;

  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地市局)负责受理除白酒、食用酒精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配方乳粉之外的其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核发(含发证、换证、增项、迁址)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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